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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生命观——十二因缘

佛教对生命流程的划分不是简单地由生到死,分为十二个阶段,名曰十二因缘或十二支,具体内容为:无明—行—识—名色—六入—触—受-爱—取—有—生—老死,十二个环节依序前者为后者之因。

十二因缘之首无明,指愚昧无知,以“欲”为中心,为一种无意识的冲动,相当于“生存的意志”,为流转于生死苦海的根本原因、人生和世俗世界的最后本源。十二缘起中的“无明缘行”,与叔本华所说的“盲目意志”意思相同,盲目意志的行动是为“行”。由行而后有识的投胎,由识的投胎而有精神与物质的结合,称为名色,也就是五蕴人身的初成。下面依次形成:“六入”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;“触”是触觉;“爱”指爱欲、贪欲;“取”为执取;“有”指思想行为;“生”和“死”指来世之结果。十二因缘是一种动态链,在未获佛教所称的理想境界之前,生命是一个无穷过程,众生按照上述自“识”至“死”十个环节所组成的因果相续的链条“生生于老死,轮回无穷”,处于生死轮回不已的状态。十二因缘把生命现象背后的因素都考虑在内,生和死只是人眼所能见到的部分,“识”取代“生”为一期生命的起点,“死”仍是终点位置,含义却发生转变,成为生命承接起合的中转点,既代表一期生命之结束,同时代表下一期生命之起始,兼具生命的终结和新生命的起始意义。

十二因缘省视了生命与死亡的根源性和个体性,将死亡之因穷极到生命本源,突显了生的本已性和个体性,同时也涵盖了死亡的超越根据和死亡的个体自由。顺观十二因缘,是生命的流转,逆观,是生命的还灭,超越生死之方向。按因果关系,生是死的直接原因,要断除死,就先要断生,依次最终推到坐标原点,即,断除生死根源——无明,诚所谓:“无明灭则行灭,行灭则老死灭,乃至生老死灭。”无明既然是人生彻底解脱不可绕过的环节,则一旦无明消除,就意味生命流程中断从而进入最终的解脱境界,反映在此坐标系上为坐标原点的消失,也就是坐标无从建立。可以说,佛教的解脱理论无论有多少法门,最终所指都是断除无明。“无明”概念的建立,使得佛教论死亡与别家学说不同,死亡由此分为两大类,一为轮回之死,相当于当今死亡学的研究对象,也是此坐标系所反映的;一为轮回解脱,是对死亡的究竟超越。

由十二因缘结合五蕴可以进一步得出,生命并非实存,变动无常,人生之苦的本源就在于执着变动的生命为恒常,执着经验之“我”为实存性质的主体,人类处境实相上不存在生死对立。对立只在逻辑和名相上成立。另一方面,作为经验性的死亡存在是客观存在的,对此,佛教以真谛俗谛说来化解。死亡作为生命的一部分有其真相、假相,经验性的死亡为假相,是死亡之俗谛。其真相依缘起法则,只是一种条件和要素的聚合体,无常无我,此为死亡之真谛。真谛蕴涵在俗谛当中,俗谛终要升华至真谛。若将生死以名相作二分理解,佛教认为这是一种错误观念,是没有看到生命的真相,生命若是建立在与死亡对立的一极上,则死亡威胁将为自我生命带来极大的痛苦,一种根本的“求不得苦”,对死亡的拒斥和恐惧是其人对真我和生命整体的拒斥和恐惧。

十二因缘将生和死转化为因果关系,从某种角度而言更符合生命规律,为克服死亡提供以新的思路,正如吉藏所言:“死由生来,宜畏于生,吾若不生,何由有死?”由此将常人的好生恶死心理淡化,指向生命的超越和自我的升华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编者:曾 艳

播音:一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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