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更是提倡“知足”,力戒贪欲。例如,在京都龙安寺的寺院里,藏有一个平水钵,上面刻着四个字“吾唯知足”,以诫告善男信女。成都文殊院曾编印《佛教三世因果文》,其中《想一想》这样说:“死后一文带不去,悭什么;前人田地后人收,占什么;得便宜处失便宜,贪什么。”像那位穷人贪婪,最后连粗劣的衣服都失去了,只能赤裸着身体等待奇迹的出现,更是给人以思想上的启迪。
佛教主张戒贪,并不是要人们什么都不想、什么都不要,而是主张“适足则止”,切不可强求。那么,怎样才能做到“适足则止”呢?
(1) 保持无祸而不追求有福。古人说:“福莫大于无祸,利莫大于不失。”当你拥有某些东西时,应当有知足感,不要贪求自己难以得到的东西。一个人一旦贪心不足,行为超过自己能力的限度,常易招致损失和灾祸,结果往往连已经拥有的都会失去。
(2) 审慎行事而不贪欲图利。只知有利可图的益处,却忘记了由此而引起的祸患。尤其是在贪欲的支配下,违反事物本性,其结果往往害了自己,这叫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。
(3) 心情开朗而不患得患失。贪欲往往引起心理上的紧张和不愉快,患得患失又刺激了贪欲增大,于是这种恶性循环使人身心疲劳,人际关系紧张。请记住这样一句话:“知足者,身贫而心寓;贪得者,身寓而心贫。”
编辑:冬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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