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是最难消融的。人人都知道用自我中心的观点来衡量人、要求人、评断人、指责人、支配人、改造人,却很少想到其他的每一个人,也有各人的自我中心。因此就产生了种种的对立,彼此之间摩擦不断,也争辩不休。可是,从禅修的立场就有办法使得自我消融。
站在佛法的观点看“自我”,可分成两个部分:人我和法我。人我包括你、我、他,细究之,则只有主观的我以及客观的他。法我即是五蕴,五蕴总称为“我”,也称为五蕴法,它是三界之内的生死之法。
小乘观察到五蕴假合的我,是由于地、水、火、风的四种基本元素所形成。四大调和,便会身体健朗;四大违和,便会产生疾病。所以,不以色身为实在的我,不应执取色身为我。换言之,小乘看到五蕴所成的我虽假,五蕴法则不空,故不希望再受生死,所以希望求入涅槃,一旦修行成功,便不再处于生死之中,离开了现实世界。这种将生死与涅槃分为两截的执著心,便是法执,又名“法我”。大乘菩萨是住于生死而不着生死,虽在生死之中,却不受生死的束缚。
为何有“我”的存在?“我”的事实又是什么?由于有了我贪、我嗔、我痴、我慢、我疑、我见等心理活动,便产生了“我”及“我所”的执著。很多人希望能够由开悟而得解脱,使得自己得以自在。但要开悟必须了悟“我”是虚妄的,并没有真正不变的“我”在。我的五欲及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等皆是心理现象,除去这些现象,就无处可寻“我”了。
平日的“我”是非常散漫不踏实的,故可称为散乱心的我。我们必须要用方法来调理身心,以数呼吸、持佛名号、观身受法等等,来达到集中心、专一心、统一心的境界。其中观身受心法,是指观身体动作的感觉,“观”后,还须加上“照”的工夫。
“观”与“照”一定要同时并用,才不会流于散心或堕入昏沉。观后一定要照,然在如此用功时,切切不能急躁,不能使猛力,当以细水长流的方式进行。否则必须有相当的心力及体力才行,而且“观”与“照”也容易忽好忽坏地交互进行,使你不能持久稳定。
若将统一的心,止于一念,那仅是定;若能灵明廓彻,既不住于止,又不停于观,心静如止水,心明如皎月,便会“桶底脱落”,悟境现前。如在一个桶中盛水拌泥,泥沙渐渐沉淀桶底,起初搅动,泥沙犹会翻起,但沉淀到最后,水已澄清而桶底终因太重而脱落,此时桶内空空如也,水与泥都不复存在了。既无可止可定的心念,也无能观能照的心念,便成无念亦无心,而亲见无我。
播音:慧敏
编辑:照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