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无我”与“法无我”都是佛教中的一种修行认识。《楞伽经》中佛祖解释了 “人无我”与“法无我”的境界,他回答提问时候说:人无我,就是要知道脱离了现实中所执著的“我”和由“我”引出的所作所为及所想等等;这些构成“人我”的身心作用,都是由凡人情感的愚痴和爱欲所起的业。人们在这个世界轮转生死,死生生死,而生出各种实体和各种色相,就像幻术和神咒。
佛是讲究“无我”的,应抛弃这些构成“人我”的身心作用,因为它们是由凡人情感的愚痴和爱欲所起的“业”动,形象便跟着出现了作用。了解根本上都无实在的我存在,就在于善于观察这种形态,这便是人无我的智慧了。
“法无我”就是说:如果明白了五阴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等的虚妄情状,明白了自性本来如如,而其他界限都是远离我和我所。佛教中的一切诸法都是如此,本来就没有实法可得,远离各种诸相。修行者应当善于分别明白法无我,如果可以达到这种情况,不久就能进人初地的菩萨之位,进入无所有地观察一切法相,由这个基础渐进,超过九地菩萨的位置,最后进入第十法云地,得到佛法的种种胜相,享受一切同行的最胜佛子们 恭敬围绕着,最后到达自觉圣智的境界,成就了如来自在法身,彻底明白了法无我相,这就是法无我的境界。
编辑:冬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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