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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陀医案》——眼科疾患用药案

《佛陀医案》——眼科疾患用药案

     缘在室罗伐城。时有苾刍患眼,遂往医人处。问曰:“贤首,我今患眼,为我处方。”医人报曰:“圣者,宜用安膳那药,即应得差。”苾刍报曰:“我岂是爱欲之人。”医人报曰:“圣者,此是好治眼药,除此余药,不能疗也。”以此因缘,时诸苾刍往白世尊。

     佛言:“若医人言此是治眼药,余不能疗者,应当用安膳那。”然彼苾刍不知用何安膳那,便问医人。医人报曰:“圣者,汝师具一切智,应往问之。”以斯缘故,时诸苾刍往白世尊。佛言:“有五种安膳那:一者花安膳那,二者汁安膳那,三者粖安膳那,四者丸安膳那,五者骚毘罗石安膳那。此之五种,咸能疗眼。是故苾刍若患眼者,应用安膳那,方得除差。” 病既差已,所有残安膳那,遂便弃却。又有苾刍,亦复患眼,同前问医。医令还用安膳那药。某甲苾刍,已曾患眼,先教用安膳那药,可应诣彼求觅。此病苾刍,依言往问:“具寿,我今患眼,有残安膳那不?”然此苾刍即觅残药不得,报言:“具寿,我之残药,今觅不得。”以此因缘,往白世尊。

     佛言:“苾刍,若有残安膳那,不应辄弃而不收举。其安膳那行法,我今为说安置法式。其安膳那,应置牢固处。花安膳那,置于铜器中;汁药,安小合内;粖药,置在竹筒里。后一一安置袋中,或以物裹,或于墙壁,钉橛系之。持安膳那,苾刍应依法式。不依行者,得越法罪缘处同前。”

选自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药事》

编辑:聖智

播音:静雯

排版:冬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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