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世尊告曰:“比丘當知:若人壽百歲,正可十十耳!若使壽終冬、夏、春、秋。若復,比丘,百歲之中作諸功德,百歲之中造諸惡業,作諸邪見,彼於異時,或冬受樂,夏受苦。若百歲之中,功德具足,未曾有短。若復在中百歲之內,在諸邪見,造不善行,先受其罪,後受其福。若復少時作福,長時作罪;後生之時少時受福,長時受罪。若復少時作罪,長復作罪,彼人後生之時先苦而後苦。若復於少時作諸功德,分檀布施,彼於後生先樂而後樂。是謂,比丘,以此因緣先苦而後樂,亦由此因緣先樂而後苦,亦由此因緣先苦而後苦,亦由此因緣先樂而後樂。
(选自《增一阿含经》第二十一卷,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,标题为笔者所加)
【白话】
世尊告诉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应当知道:如果人的寿命是一百岁,正可分为十个十岁!假使寿终于或冬、或夏、或春、或秋四季。其次,比丘们,有些人在百岁中作诸功德,同时在百岁中也造诸恶业,作出很多邪见观念,这些人将在来世,或者冬季因功德而受乐,到了夏季因恶业而受苦。有些人在百岁之中,功德具足,没有犯过失。有些人在百岁中年之前,作出很多邪见观念,造作不善行,这些人后世先受罪报,然享受福报。有些人年少时造作福业,长大后却造作罪业;这些人后世時年少時受福报,长大后受罪报。有些人年少时造作罪业,长大后还依旧造作罪业,这些人后世先受苦,长大后还是受苦。还有些人年少时作诸功德,一直坚持布施行善,这些人后世先受乐而且长大后也受乐。因此,比丘们,因为前世的因缘招感有些人后世先苦而后乐,也由前世因缘招感有些人先乐而后苦,也由前世因缘招感有些人先苦而后苦,也由前世因缘招感有些人先乐而后乐。
【释要】
苦乐因缘这则医话告诉人们:快乐不是永恒的,当你感到痛苦的时候,要想到痛苦也不是永恒的。我国古代有一句话说的很有哲理,‘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”,两个互相对立的事物到了一定的限度,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。当然,苦和乐也是这样。因此,没有必要为一时的乐忘乎所以,也不要为一时的苦悲伤过度。
因缘为因与缘之并称。“因缘者,能生为因,助成为缘。”因,指引生结果之直接内在原因;缘,指由外来相助之间接原因。依此,因缘又有内因外缘、亲因疏缘之称。广义而言,因即意谓因与缘,包括内因与外缘。
一切万有皆由因缘之聚散而生灭,称为因缘生、缘生、缘成、缘起。因此,由因缘生灭之一切法,称为因缘生灭法;而由因与缘和合所产生之结果,称为因缘和合。一切万有皆有因缘和合而假生,无有自性,此即“因缘即空”之理。若以烦恼为因,以业为缘,能招感迷界之果;以定为缘,则能招感悟界之果。
此外,《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》》(卷一二一)有“妙行三因缘”:一时因缘(时即时分),二处因缘(处即处所),三补特伽罗因缘(梵语补特伽罗,汉语作有情,谓一类有情)。《阿毗达磨俱舍论》又有六因四缘之说,六因即:能作因、具有因、相应因、同类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;四缘即:因缘、所缘缘、等无间缘、增上缘。其中,六因中之能作因为四缘之增上缘,其余五因则为四缘中之因缘。然唯识家则以六因中之同类因通于因缘与增上缘,以其余五因为增上缘。同类因,为引生等流果之原因,故又称自种因。亦即《俱舍论》等以异性之因引生异性之果为因缘之义;唯识家则以种现象望之因果,及种子之自类相续为因缘之义。
佛教倡导的大慈大悲,就是对人间苦乐的态度,大慈即为众生拔出痛苦,大悲则是给予大众富乐。佛陀以此愿力,拯救烦恼众生脱离苦海。
编辑:圣智
译文:圣缘
播音:圆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