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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终极超越——涅槃(1)

佛教对死亡的终极超越,已经超过生存论意义的死亡,代表佛教修证的最髙境界,具有绝对性质,此即为涅槃。

根据十二因缘,超越死亡是截断生死之流的过程,按照逻辑顺序,欲超越死,则须断生,若断生,就要断除现在的三个造业源头,依次是有、取、爱;要断现世的造业之因,又需依次去除造业之本——轮回生命的形成,由受—触—六入—名色,一步步推导到识。识是轮回的相续之源,也是成佛达到涅槃之境的根据,能够阻止识蕴的相续就达到了不入生死。这种境地还非终极,仍需要进一步由“行”断除生命产生的基点——“无明”。“无明”消除,意味着业的完全灭绝,是清净自性的自然显现,这种终结不是虚无,是不死之死,无生之生。

佛教的解脱理论在涉及死亡的真谛时,对死亡又有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的划分。前者属于俗谛之轮回生死,类似于生存意义上的死亡,个体生命遵循业报规律,生死相接,总体来看,生命呈现一段一段相连形式,以肉身的终结为标志点,故形象喻为分段生死。

变易生死是佛教死亡超越层面的产物,相当于其他文化体系中的永生境界,小乘佛教是阿罗汉和辟支佛,大乘佛教是初地以上的菩萨,这些生命类型以“意生身”的形式存在。所谓“意生身”,是指由禅定力或度生愿力而招感,没有物质构成,无形体、寿命的限制的生命形式,为大乘佛教在小乘生命分类基础上的补充。在这一层次谈生死,生命的延续以念头来论。所谓念头,可以理解为某一思想或意识存在的瞬间,非常短暂,据说为眨眨眼的十亿分之一。变易生死是佛教三圣在三界外心念上的生死、迁流、变化,属于精神层面的生死。

超越分段生死是初级超越,为进入变易生死的前提。变易生死的超越为终极超越,是与 涅槃相合的境界。变易生死的设定意味着佛教对死亡的超越建立在观念上,超越的最高程度是从意识上的根除,实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消失。

所以,涅槃是最高意义上的绝对, 既非生成也非构成,它不可还原,超越于全部人类经验,代表着绝对真理,在佛教生死领域几乎是无限大,包括所有物质和精神现象。

编辑:曾艳

播音:冬霞

排版:李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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