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刚经》中有一段经文是佛祖的对话:“须菩提!汝勿谓如来作是念:‘我当有所说法。’莫作是念,何以故?若人言: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,不能解我所说故。须菩提!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”“所谓佛法者,即非佛法。”
禅宗理解的《金刚经》的特点是边走边破,随说随除。《金刚经》中对不住非相、不住断灭相的般若智慧推崇备至,但听法者如果刻意追求这种法的形式,就会产生新的执著,认定它是真实的佛法,所以经文又指出这种看法的错误,因为名相概念并不是真实佛法,有法的概念都不是法,所以没有法可以说。
因此,佛法中说得出来、表达得出来的,已经不是佛法。所以佛祖说法皆不可取,不可说。“非法”,就是说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。“非非法”,是说修行也不是没有固定说法。
《金刚经》中说: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,可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?”须菩提言:“如是、如是,以三十二相观如来。”佛言须菩提:“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,转轮圣王则是如来。” 须菩提白佛言:“世尊!如我解佛所说义,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。尔时世尊,而说偈言:“若以色见我,以音声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见如来。”
这段话的意思是看人不同于看佛,人有各种样子和形态,而佛只有一佛就是永远在远方静静地望着你,望着每个人,望着这个世界的解脱方法。法身不是一个可以用词形容、可以观看的相,一般人学佛都以各种想象的形象见佛,就是“以色见我”。其实在禅宗中佛代表自己的我,也代表我们的我,是两重意义。有些学禅的人说想见到佛在前面,于是用观想的法门。拜佛的,有人抱怨没有见到佛。如果你可以看见佛,绝对不是真的佛,那是幻相,佛绝对是不可以以色相见,如果你强调真有色相出现,那就是魔,不是佛了,所以以色见佛是错的,也就是说法身非相。就是“非相而相,应身佛也。相而非相,报身佛也。非相非非相,法身佛也。”
编辑:冬冬
排版:李华